先区分丢的是哪一联
- 丢失发票联(收票方):可凭开票方盖章的发票复印件(或电子发票文件)及情况说明作为税前扣除凭证;
- 丢失抵扣联:以发票联复印件作为认证抵扣的依据;
- 丢失记账联(开票方):以其他联次复印件或存根联记账;
- 全部联次丢失:向开票方申请复印件并注明「与原件核对一致」加盖公章,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。
办理步骤
- 内部排查:确认丢失票种、票号、金额与业务对应关系;
- 向税务机关报告:按当地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报告丢失情况;
- 取得替代凭证:联系开票方提供盖章复印件/电子件;
- 账务处理:附情况说明与复印件入账,抵扣联丢失的按上述方式办理抵扣。
预防优于补救
建议企业建立票据「收、登、存」三步管理:收到发票当日登记台账,专人保管,重要票据扫描留档。数电票普及后,电子件本身即是法定凭证,及时归档导出备份,可从根本上消除「丢失」风险。